111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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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已執行工作包括:品保規劃書提送、執行策略規劃書提送、年度監測井巡查作業、監測井井體維護更新工作、地上(下)儲槽系統申報異常者辦理查核及定期追蹤(含測漏管功能測試及油氣檢測)、137家次之地上(下)儲槽系統法規符合度確認及輔導、24家次公告事業備審查作業、5場次改善完成場址之驗證作業、4處應加速解列場址進度推動之採樣、3家次高污染潛勢工廠預防管理工作、10處農地土壤定期監測及7處農地土壤重金屬同步作物採樣、法規宣導說明會2場次、校園宣導活動10場次、1場次種子講師會議、繪圖競賽及其他配合事項等工作。本計畫主要之執行成果依計畫目標分別說明如下:
一、針對苗栗縣區域性及場置性地下水監測井進行巡查、維護、井況評估
(一)已完成111年度上下半年各242口次監測井巡查作業,進行24口井體維護更新及10口次井體修復。
(二)依據巡查結果及監測目的需求,完成48口監測井之井況評估作業,包括井中攝影及微水試驗作業,48口監測井含區域性7口及場置性41口。
(三)已完成25口次監測井再完井、5口次異物排除及2口次廢井作業,
二、貯存設施及加油站地上(下)儲槽系統追蹤
於4月份針對轄區內○○加油站及○○加油站等2處進行測漏管功能測試及油氣檢測,另○○加油站因屬110年度申報異常類型,今年度應執行4次測漏管功能測試及油氣檢測,於4月、6月、8月、10月執行完成,及5月份至○○○○○○加油站及○○加油站辦理查證作業,○○○○銅鑼加油站3點次土壤及2點次地下水檢測結果皆未達管制標準,○○加油站4點次土壤檢測結果未達管制標準,○○○○○○加油站及○○加油站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屬低風險,後續依該站測漏管檢測申報資料持續追蹤。○○加油站執行查證作業,於設置簡易井時鑿井公司鑿破柴油油槽請加油站通知廠商至站內將油槽油品抽除,○○加油站次日即請廠商進行油槽維修作業,後續將與○○加油站持續溝通協調理賠事宜。地上(下)儲槽系統及貯存容器法規符合度確認及輔導工作已完成137家次。
三、八、九條公告事業審查及調查
依土污法第八條、第九條公告事業用地提送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資料,已進行24家次備查及審查作業,及28家次現場查核作業,10月進行1家次公告事業用地查證作業,並於查證前提送「事業用地查證作業規劃書」,經環保局完成審核後,再執行相關調查採樣檢測作業。檢測項目為土壤重金屬、VOCs、TPH,採樣點數計10點,採樣深度計23.5公尺,重金屬全量分析、VOCs測值及TPH測值皆未超過污染管制標準。於現場採樣點位S06時,現場發現土壤顏色為黑色,其PID/FID篩測數值未有異常情形,S06重金屬全量分析及VOCs檢測結果未有測值超過管制標準。其中S08點位為廢棄物暫存區第3處,重金屬汞有超過監測標準之情形,已建議地主後續若有事業建置工廠時,地表鋪面需完善避免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之虞。
四、改善完成場址之驗證作業
本年度規劃執行竹南鎮○○○段○○、○○地號及通霄鎮○○段○○○小段○○、○○地號等2處場址改善完成之機關驗證作業,竹南鎮○○○段○○、○○地號之機關驗證已於5月份完成,驗證結果有2點位之重金屬鋅測值高於土壤污染監測標準,未達成承諾之污染控制目標,環保局於7月通知華生公司續行改善,華生公司於9月提出第二次改善報告,於機關定稿後再行規劃第二次驗證作業;通霄鎮五里牌段○○○小段○○、○○地號因110年12月發生火災,因此提出「苗栗縣通霄鎮五里牌段○○○小段○○、○○地號」控制計畫書第一次變更(修正一版),於111年6月20日進行審查會,審查會議結論原則通過,辦理定稿後依核定期程進行改善,預定於111年12月23日完成,納入明年度計畫執行;另於110年度執行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廠南側廠區之機關驗證作業,依111年2月審查會議結論,進行機關第二階段驗證作業,已於4月份完成,驗證結果仍有4點次重金屬汞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改善單位已依法規提出土壤控制計畫變更,環保局於10月核定,改善單位依核定後控制計畫持續辦理土壤污染改善事宜。
此外,另有3處污染場址改善進度略為超前,經機關評估後於下半年納入今年度機關驗證作業,包括台灣○○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注儲工程處○○工廠、台灣○○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採油工程處○○○礦場之場址外污染管制區及苗栗縣苗栗市○○段○○地號。○○工廠之機關驗證已於9月份完成,驗證作業進行6點次土壤採樣,結果均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礦場之機關驗證於11月27日至12月5日進行16點次土壤採樣及10口次地下水監測井採樣,土壤採樣結果均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地下水採樣結果均低於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段○○地號之機關驗證則於12月6日進行4點次土壤採樣,結果均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五、應加速解列場址進度推動工作
已進行竹南鎮○○○段○○○段○○地號(○○北側)、頭份市○○段○○地號、頭份市○○段○○地號等3處場址MNA定期監測之豐枯水期採樣,○○○段○○、○○、○○、○○、○○等5筆地號之新設監測井已於8月底設置完成,並於10月進行豐水期採樣,11月進行枯水期採樣。本年度完成採樣及數據分析後,連同過往監測數據評估各場址改善狀況,4處應加速解列場址未有測值超過監測標準之情形,持續進行監測,以推動場址加速解列。
六、高污染潛勢工廠預防管理工作
已進行○○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有限公司及○○白鐵加工廠等3家次之預防管理改善追蹤及輔導作業。環保署於111年1月份至○○金屬進行調查與預防管理作業並提供改善建議,5月份環保局就1月份預防管理作業所列建議事項進行訪查,相關改善作業持續執行,環保局再於12月進行現場查察,廢棄物貯放區上方鐵皮浪板已進行更換,避免雨水滲漏至貯放區,原廢棄物站存區目前為生活垃圾放置區,地面之浸漏油污仍在,業者表示未來無挖除之打算,仍建議業者進行挖除避免有污染之虞,並建議業者須依委員意見確實改善。有關○○科技部分,5月份環保局至○○科技進行預防管理追蹤作業,依107年環保署預防管理作業之建議事項進行訪查,同時建議廠方需改善事項,並下達○○科技需於6月30日前完成改善,若無如期完成改善將進行查證作業,環保局於7月5日再次進行預防管理追蹤作業,部分項目如防溢堤、露天區域地面防蝕鋪設已改善完成,另倉庫區地面破碎、貯存桶槽定期查核管理計畫、整廠配置圖等尚未改善,環保局再次提醒廠方需改善事項;環保局再次於9月22日進行改善完成回訪作業,○○公司已將倉庫區鋪面有較大破損處重新鋪設水泥,並承諾較小的鋪面破損處後續將持續進行填補作業,倉庫區之酸類與有機溶劑分裝區皆已分區放置並標示位置,倉庫門口張貼廠區平面圖,已移除高污染潛勢工廠名單。環保局於111年4月29日至○○白鐵進行預防管理追蹤作業,並提供製程、預防改善及調查管理等面向之建議,於111年6月16日邀請專家學者執行預防管理追蹤作業,現場建議負責人自行評估、檢測土壤,以確認污染範圍及深度。給予負責人於111年7月15日前回覆環保局是否有自行檢測廠區污染之意願,○○白鐵於111年7月8日發文至環保局,說明於111年8月3日進行自行調查評估作業,環保局111年8月3日進行○○白鐵自行執行調查評估現勘,調查結果顯示主要污染為重金屬銅、鉻,皆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目前為開挖詢價階段,後續將進行改善作業。環保局於12月15日進行現場查察,○○白鐵負責人表示預計將於112年4-5月執行污染改善作業,改善工法預計使用排土客土法搭配耕犁法進行,目前皆有依照專家委員意見執行自行調查及改善作業,後續將持續追蹤改善情形。
七、農地污染預防管理
本項工作包括農地土壤重金屬同步作物採樣污染調查作業及農地定期監測作業2部分,農地土壤重金屬同步作物採樣污染調查配合農糧署16處農業單位在食用作物採樣處,同步採集該作物根系土壤樣品,配合農糧署通知之收穫期時間進行同步採樣,因農業單位未通知環保局有關第一期作物之同步採樣,因此第一期作物之9處農地未能執行,第二期作物之同步採樣於10月26日執行完成,共7處農地,後續依農地土壤重金屬同步作物採樣污染調查作業相關規定辦理;農地定期監測作業於本縣11處農地進行定期監測,採集土壤樣品,辦理全量濃度分析,經現勘農地目前使用狀況,確認頭份市○○○段○○○小段642地號現況為廠房,且地目非屬農業用地,回報環保署及環保局此地號現況,經機關同意無須於此地號進行定期監測作業,其餘10筆地號之定期監測作業已於5月份完成,其中K10125頭份市○○段196地號之土壤重金屬汞濃度為2.51 mg/kg,達食用作物農地之監測基準值2.0 mg/kg,後續增加監測頻率為1年監測1次,剩餘9筆農地檢測結果皆未達食用作物農地之監測基準值。
八、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宣導活動辦理
(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法規宣導說明會已於4月份辦理,因應COVID-19疫情改以線上形式辦理,完成簽到/退之參與會議人員計166人。
(二)「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法規宣導說明會已於4月份辦理,因應COVID-19疫情改以線上形式辦理,完成簽到/退之參與會議人員計153人。
(三)已完成10場次校園宣導活動,其中2場次宣導活動由前(110)年度或當(111)年度已完成土壤及地下水種子講師課程培訓之學員擔任講師。
(四)4月份已完成1場次種子講師會議,參與對象為育達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學生40位。
(五)校園繪圖競賽已於10月14日截止收件,共180位學童投稿,經評審團分別評分及統計後,幼兒園組、國小低年級組及國小高年級組分別評定選出特優2名、優等6名及佳作10名,於環保局官方網站之環保新聞公告得獎名單,11月12日假臺灣客家文化館國際會議廳(苗栗縣銅鑼鄉九湖村銅科南路6號)辦理頒獎典禮以鼓勵得獎學童。
九、緊急應變措施
本年度共有2件民眾陳情案件,一件為通霄陳情案,為台灣○○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採油工程處○○○礦場週邊之居民及地主於執行「台灣○○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採油工程處○○○礦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場外污染管制區執行驗證現勘作業時,民眾向環保局陳情因為是油品污染,故要求將週邊之民井與水塘一併檢測是否有污染之情事,避免後續民眾使用水資源灌溉等需求時有再次污染土地之疑慮,於11月28日進行水質採樣作業,地下水採樣之民井未有測項超過管制標準,水質未有污染之疑慮。另一件為三灣鄉陳情案件,民眾向環保局陳情於住家對面之土地,為三灣鄉大坪林段135-12地號,有焚燒電路板、廢輪胎、垃圾等物品,並將焚燒後的灰燼埋入土壤內,土地上方有廢棄之玻璃瓶等廢棄物,故有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之疑慮,環保局於12月1日進行現場查察,會同陳情人了解土地使用及污染情形,因陳情人住家區域內有民井,並有使用民井水資源,要求進行地下水檢測,以確認使用之水資源水質,於12月5日進行水質採樣作業,地下水採樣之民井未有測項超過管制標準,水質未有污染之疑慮。
十、其他相關協助事項
(一)已協助發佈有關環保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之相關正面環保新聞宣導6則。
(二)已發佈2則電台宣導,其一為繪圖競賽徵稿及相關宣傳,其二為保護土地或農地以預防污染之政策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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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字 |
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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