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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爾公約相關決議對我國之影響因應評估-現行有害事業廢棄物技術相關管制規定檢討

中文摘要 台灣近幾年來工商業發展迅速,除了傳統產業持續在經濟上扮演基礎的角色外,更因應世界潮流新興起了許多高科技產業,如微電子精密機械、半導體、光電工業以及電子相關零組件等,使台灣在國際電子相關產品上已扮演舉足輕重的地位。由於產業群聚效應的影響,在高科技產業蓬勃發展的同時,相對的亦帶動上中下游不同產業的商機,同時亦有不同以往之事業廢棄物特性的現象發生,這樣的變革除改變事業廢棄物的清理市場機制外,亦將影響到整個事業廢棄物的管理政策。 國內雖然非屬巴塞爾公約的締約國,但基於環境保護的理念及職責,主管機關藉由本計畫的執行,希望能進一步了解到現行的有害事業廢棄物判定與管制,和巴塞爾公約或日本、美國等先進國家有何差異性,藉以調整管制策略,以利和世界各國接軌。 本計畫評析了國內現況、美國法令管制、日本產業廢棄物管制策略及法令規章、巴塞爾公約的管制重點等各個議題後發現,國內在有害事業廢棄物的管制判定上,基本上和巴塞爾公約的認定項目仍有一些差異性,但由於巴塞爾公約的管制認列項目,大多數屬定性認列的清單,在國內直接引用上有實質本土化問題與困難性,故建議針對這些具差異性的管制項目,國內可比照日本的管制模式,將有害事業廢棄物的輸出入認列管制法則,和國內現行的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的判定,進行管制上的分離。亦即雖不是屬國內有害事業廢棄物所認定的廢棄物,如屬巴塞爾公約認定管制項目時,於輸出入過程中,仍須受到廢棄物清理法三十八條之規範。 本計畫比較美國、日本和巴塞爾公約的相關技術手冊,將事業廢棄物的管理從「產源、清除、中間處理及最終處置」等進行法令評析,發現國內現行的管制法令在管制精神和原則面皆和先進國家大致相同,但在有害事業廢棄物的判定職責、中間處理技術標準或掩埋場進場標準等項目,仍有加強並納入未來有害事業廢棄物短中長程管制規劃的空間。本計畫除進行前項評析外,亦舉辦一場次的座談會及配合參與出席巴塞爾公約之「技術工作小組」與「第六次締約國大會」等會議,攜回與彙集國際之有害事業廢棄物相關管理與技術性資訊,提供給主管機關參考,以利未來國內有害事業廢棄物管制和世界各國沒有接軌上的問題。 隨著國際會議一次次的召開,因應全世界各國針對巴塞爾公約歷年逐漸累積的廢棄物管制經驗與模式,及公約技術工作小組針對不同種類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逐年制訂出不同的處理技術準則與規範,建議國內仍應持續且隨時了解這些技術規範或準則的制定原則與方向,並分析其對後續國內事業廢棄物之輸出入的影響性,再進一步檢討現今相關法規配合修訂之可行性,讓國內事業廢棄物的管理管制和國際接軌,除提升國內產業的競爭力外,並期望進一步達到環保與經濟兼籌並顧的目標。
中文關鍵字 巴塞爾公約、有害事業廢棄物、管理

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EPA-91-H102-02-110 經費年度 091 計畫經費 860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02/05/16 專案結束日期 2002/12/31 專案主持人 蔡振球
主辦單位 廢管處 承辦人 執行單位 工研院環安中心 環境與安全衛生技術發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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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mpact Evaluation of Basel Convention and Its Resolutions: A Regulatory Review of on Hazardous Waste Treatment 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 System in Taiwan

英文摘要
英文關鍵字 Basel convention, Hazardous waste,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