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源報告成果查詢系統

執行液化石油氣氣價補助及新車型排氣審驗專案工作計畫

中文摘要 本計畫主要工作為依照「補助降低車用液化石油氣售價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進行LPG售價補助款申請案件之審查及撥款業務,補助方式為合法使用之LPG車,可獲得每公升新台幣三元之補助,補助後車用LPG每公升售價由12元降低為9元,約為汽油的二分之一。 本補助措施實施後,明顯提升車主使用LPG車之意願,累計91年共核准一千八百七十七萬公升、核撥補助款新台幣五千六百萬元,平均每個月加氣車輛數為四千五百輛、平均月發氣量為一百八十八萬公升,估計所有LPG車車主全年可因而節省購買汽油費用達一億元左右。另外為確保審查品質,除了書面審查以外,並執行了六次全省加氣站現場查核之工作,以確認業者送審資料之正確性。 由於相關氣價補助策略確實有效提升車主使用意願,導致營業車市場對LPG車之需求大為增加,除了加氣站數量較90年增加三座以外,並促使台朔汽車投入生產OEM LPG新車(GREEN CAR),係我國推動LPG車之重要成果。 在蒐集LPG車使用數據方面,目前我國使用中LPG車總數為八千一百輛,較90年減少約二千輛,車輛車齡則大部分超過五年,就計程車而言已屆汰換年限,且大多數車主未來希望未來繼續使用LPG新車。在經濟誘因部分,多數車主表示藉由氣價補助,每個月可節省燃料費三千元以上,並有一成受訪者表示每個月節省燃料費高達七千元以上,顯示燃料價差是車主選擇使用LPG車之主因。 本計畫同時亦蒐集各國推動LPG資訊,目前先進國家如英國、美國等均有鼓勵措施,對於符合特定排氣標準之清潔車輛(包括LPG、CNG、電能車等)會給予相當額度的補助款或所得稅減免,相關策略應可作為研擬未來推動策略之參考。 另外參考國外研究結果,LPG車排氣中有關臭氧前趨物部分,其排放量隨著車輛引擎調校狀況之不同而有所變化,若調校狀況不良,其污染減量成效可能無明顯優於汽油車之處,然對於毒性物質之減量效果,則在任何狀況下均明顯優於汽油車,此應視為使用LPG車之另一項優點。
中文關鍵字 瓦斯車,加氣站

基本資訊

專案計畫編號 EPA-91-FA13-03-013 經費年度 091 計畫經費 2700 千元
專案開始日期 2002/02/08 專案結束日期 2002/12/31 專案主持人 張和中
主辦單位 空保處 承辦人 執行單位

成果下載

類型 檔名 檔案大小 說明
期末報告 0000059556.zip 4MB [期末報告]公開完整版
英文摘要
英文關鍵字 L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