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91年度『移動性污染源稽查管制計畫』主要針對機車路邊攔(巡)查、二行程機車攔檢檢測作業、定檢站查核及宣導活動之舉辦等工作進行規劃執行,執行期間自九十一年九月十六日至九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本計畫執行機車路邊攔查24,613輛次,初期檢測回覆17,042輛次,回覆率68.7﹪,針對未回檢車輛寄發二次通知,檢測回覆車輛提升至20,949輛次,回覆率達 84﹪。
藉由本計畫推動,藉由攔查執行24,801輛次,其攔查回覆促使參與定檢約20,949輛次(攔查回覆率為84﹪),機車路邊巡查31,366輛次,檢測覆驗10,053輛次,再加上本年度二行程機車不合格複驗車輛639輛次整體定檢量貢獻約為31,641輛次,約佔定檢檢測量8.2﹪,而本市整體定檢到檢率則約78.34﹪。
在稽查處分作業方面,本年度截至92年3月31前扣除移外縣市及撤銷則本市總計告發處分897件次,罰款總金額為2,791仟元,其中撤銷罰款金額1,113仟元,實收罰款金額880.5仟元。
藉由機車攔查及攔檢作業中不合格複驗車輛數來估算減量成效,攔查複驗改善車輛4,913輛次、巡查複驗改善1,093輛次、攔檢複驗改善639輛次,推估減量成效:CO為203公噸、HC為 45公噸。
91年度機車定檢站檢測機車388,077輛次,檢測不合格車輛62,761輛次,複驗改善59,623輛次,推估減量成效:CO為2110公噸、HC為496公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