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為落實資源回收體系上游責任業者登記、申報、繳費之執法公平性與一致性與下游販賣業者回收管道之暢通,於九十三年與九十四年第一季推動「資源回收相關作業之查核稽催暨追蹤管制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委託惠元環保工程顧問公司(惠元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協助規劃計畫工作項目與落實執行外,並派駐環保署與各縣市環保局三十三位大專以上專職人力共同推動本計畫。
本計畫歷經十五個月執行期間,在責任業者管理工作推動上之成果主要有兩大項:一、完成九十三年度資源回收基金應催收費用,經本計畫欠繳金額稽催與控管,實際提高回收基金總金額達258,317,502元整;二、93年度辦理函請各縣市違法責任業者稽查與告發案件控管作業,總控管案件總計2,995件,經各縣市環保局實際稽查處理執行率高達98.6%以上,總計告發163件,告發金額實際挹注地方財政高達93,493,119元;94年度辦理函請各縣市違法責任業者稽查與告發案件控管作業由於目前仍為本年度計畫初始時期,總控管案件總計417件。整體而言配合重點稽查取締案件推動,各縣市環保局稽查取締案件執行成果良好,且持續進行中。在販賣業者管理工作推動上,陸續完成25,378家販賣業者登記列管作業,並實際於全省現場輔導與查核58,453家販賣業者,較原計畫目標查核點數12,311家,達四倍以上。其它資源回收相關作業成果,包括就近協助環保署監督各縣市申請資源回收基金補助案件專款專用勘查與紀錄等工作,陸續於各縣市完成806點次「公共場所資源回收工作計畫」勘查,較去年度增加423點次,及57場次「補助民間團體辦理資源回收活動」紀錄,較去年度增加40場次現場紀錄。
最後配合本計畫各項工作推動開發網際網路專案管理系統,完成即時資料登錄、統計、查詢與未執行案件之預警等功能。
總結,藉由本計畫之推動,協助環保署於資源回收相關政策法令之落實、資源回收基金納繳率的提高、違法案件執法公平之落實與回收管道管理等工作已有顯著之執行績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