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93年度固定污染源許可稽查管制及空污費催補繳查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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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固定污染源許可審查及稽查管制計畫包含:落實法規制度、推動許可制度、整合確認固定源排放清單、加強重點行業管制、砂石場污染管制、加油站評鑑輔導管制、檔案建立及管理。各項工作成果摘要如下:
一、落實法規制度
■法規及管制說明會
配合環保署各項新政策推動,本年度共舉辦了三場次空氣污染防制相關法規說明會,分別為「第一、二批公私場所應上網申報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說明會」兩場次、「空氣污染防制費相關法規說明會」一場次,總計通知168家,每場出席率均達70%以上。此外也將當日簡報、專家學者演講影片、會議意見內容及防制手冊等登載於本市固定污染源專屬網頁,便於業者後續參考運用。
■污染源定期檢測作業管制
環保署公告第一批應定期檢測的20類製程26種污染源中,本市內符合公告範圍且尚在運作者共計有19根次。台中市內固定污染源符合公告範圍者共計有14家(19根次)。自九十三年三月一日起,至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共計有19根次已於網路申報其檢測資料,經本計畫小組電話及現場巡查輔導與電話輔導及後續持續追蹤,申報率為100﹪
■排放量網路申報管制
依環保署訂定第一、二批應上網申報年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共計46家,截至九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止,第1~3季應申報之公私場所均已完成申報,使得本項作業在全省排名中為第一名,績效卓越請參閱章節3.1。
■空污費催補繳管制
為落實污染者付費的精神,確實推行二階段空污費依排放量繳交空污費之制度,對於未依法繳交空污費之公私場所進行催補繳作業。自九十二年度第四季至九十三年第三季為止,此四季應申報空污費徵收總金額為新台幣4,853,233元,共計495家次,排名僅因景氣波動而有些微變動,其徵收金額71﹪之主要來源為前二十大行業別,各行業93年徵收金額,排名第一為台中市焚化廠(約佔台中市空污費總徵收金額之27.85%),其次為台中菸酒廠,第三位為維他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計畫小組除繼續進行每季催繳動作外將配合一般巡察進行輔導,朝向每季遲繳率為零的目標。
二、推動許可制度
許可制度推動包含審查時程管控、許可現勘、監督檢測、檢測報告書面審查、許可證內容制定及許可證查核等。本年度總計共核發設置(變更)許可證8件、操作許可證15件、展延許可證38件、異動一款許可證5件、販賣許可申請1件,合計67件,全數符合法定審查時間內。
而許可查核共完成269件次,有50件公私場所之許可核發內容與工廠現況不符,不符原因大致為定期檢測規定與紀錄規定不符、燃料、原料或產量、操作期程規定及製造流程等,經本計畫小組追蹤與輔導?家除擴廠及試車設備,已有42張許可經複查後完成改善作業,並積極再次追蹤及輔導查核不符工廠。
三、整合確認固定源排放清單
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狀況對於轄區內空氣品質狀況影響甚巨,為完全掌握轄區內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狀況,本年度完成更新418家,全年度更新排放量粒狀污染物為76.8噸/年SOx為86.49噸/年NOx為468.05噸/年VOCs為324.907噸/年,其中擴充範圍以固定污染源許可公告為最多。
四、砂石場管制
本市列管砂石場家數為6家砂石廠,本年度配合環保局執行全國砂石場擴大列管計畫,作業內容主要包括執行清查及建檔作業、執行稽查告發處分及建檔作業、定期提報執行成果及問題、定期召開檢討會執行成果、執行作業協調及執行道路認養等工作。本年度共計巡查24家次砂石場(廠),每季巡查重點為灑水設施及防制設備是否有正常運作,並要求執行公私場所周邊道路認養活動以減少污染源鄰近粒狀物排放生成量。
五、檔案建立及管理
將各污染源所有作業資料經書面記錄後,依其取得方式與資料性質,整理及分類後,歸入統一格式之工廠檔案夾中保存;同時建有完整且系統化之建檔標準作業程序,以有效管制各項電腦與文書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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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字 |
固定污染源,空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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