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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自95年3月10日開始共執行12個月,執行之工作項目,包括污染源掌握,污染管制、宣導教育及洗掃街、綠美化推廣等。同時在南投縣政府環保局及多位學者指導協助,致本計畫各工作項目均能依原規劃順利執行並獲得管製成效,同時於綜合管理計畫(SIP)針對計畫執行品質、量化目標達成率及配合度等項目管考下獲得87.9的高分。
污染源掌握項目中,列管本縣72家土石加工廠,其中包含42家砂石場、5家瀝青拌合廠及25家預拌混凝土廠;疏濬工程管制共計有33件,裸露地調查及持續追蹤共計20筆其中4筆完成改善。
污染管製作業中,累計巡查1072處次,協助稽查92處次,並告發處分17次。經由污染管制的要求及建議下,業者共新設26項及改良45項污染防制措施,各項污染防制措施設置率均達本計畫之要求,被告發處分之業者也持續追蹤至完成改善。
宣導教育則有宣導說明會的辦理,本計畫主辦一場協辦二場次,宣導對像包含土石加工業業者、疏濬工程業者等、現場觀摩則參觀其他縣市砂石場的管制業務及裸露地覆蓋的成效、另製作宣導影帶一式及管制新聞發佈10次。
洗掃街推廣則獲得大部分業者的認同,本年度認養道路廠商達53家認養路段總長度18.9公里總洗掃長度23492公里,綠美化推廣則加入周界植栽、出入口景觀規劃及巨石意象等要素,以總體營造的方式推廣,目前已有3家業者同意辦理,並完成2564平方公尺植栽及巨石意象的設置。
本計畫所管制之對象共有土石業者、土石運輸道路及裸露地等項,均屬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生成的污染源,經本計畫推估污染源生成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共3753公噸,而執行各項污染管製作業可獲得2319公噸的削減量,另透過業者認養道路削減324公噸,總計本計畫共可控制2643公噸的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的排放,另由歷年執行成效比較,93年土石加工業排放量為2244公噸,94年為2002公噸,95年則為1678公噸,有逐年下降的趨勢,具體呈現本計畫的執行成效及有效維護本縣的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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