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96年度「固定污染源許可稽查管制及空污費催補繳查核計畫」
中文摘要 |
本計畫執行期程係自96年3月2日至97年3月1日止,共計12個月;主要工作項目包括:資料庫維護更新與擴充、執行許可制度、辦理空污費催補繳及查核、執行重大污染源整廠管制及執行各類稽查檢測作業等工作項目;各項作業內容與進度均依原規劃執行並符合合約要求。
為掌握本縣固定污染源污染特性及配合環保署、環保局相關政策推行與考評要求,計畫執行期間推動多項重點工作與創新作法包括下列各項:一、持續執行重點污染源「認養制度」,掌握可行改善減量空間進一步簽署自願減量協議,並現場確認改善進程,96年完成5家簽署自願減量並確認完成改善,粒狀物減量0.135公噸/年、硫氧化物減量0.352公噸/年、氮氧化物減量0.956公噸/年、VOCS減量61.029公噸/年,符合本縣「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之要求。二、執行許可申請代辦業及檢測代檢業之評鑑,據以提升相關代辦及代檢業之專業與服務品質。三、完成編訂「橡膠製程」、「堆置場」及「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等署指定及本縣特殊製程之許可審查及排放量計算手冊,確保審查一致性與正確性。四、因應空污費徵收審查業務移撥地方執行,先期完成審查流程建置,並於96年第3、4季空污費到繳率達100%,落實污染者付費之精神。由於96年開徵VOCS空污費並修訂SOX、NOX徵收費率,96年空污費總徵收金額(包含SOX、NOX、VOCS)約為1200萬元,年徵收金額為歷年之二倍。
截至97年3月1日,本縣列管固定污染源共計604家,空氣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別為:粒狀物為1,809.5公噸、硫氧化物為404.2公噸、氮氧化物為351.4公噸、揮發性有機物為1,624.0公噸。「南崗工業區」仍為本縣固定污染源最主要之排放重點地區。在排放量變動方面,除氮氧化物較去年微幅成長外(增量5.5噸/年),其餘污染物種排放量則較往年低,其中以VOCS差異幅度最大,主要係因大型污染源停工或遷移、增設防制設備及原物料減量或變更等因素,使得VOCS減量最多。各項相關作業內容及詳細成果,均分述於本報告各章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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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關鍵字 |
固定污染源,自願減量協議,許可審查及排放量計算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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