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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為落實管制移動性污染源,期經由宣導、加強稽查及電腦管理等各項作業配合下,能有效的改善台中縣的空氣品質,以期達成下列目標:
一、對於機車部分,執行機車路邊攔查/攔檢工作,對未定檢之機車進行稽查、通知到檢與處分,以落實推動機車定檢制度,有效管制機車排放廢氣。
二、對於汽油車部分,執行民眾檢舉高污染車輛通知到檢,以管制汽油車排放廢氣。
三、直接與監理單位辦理禁動/解動連線系統作業,透過公路監理資訊連線查詢系統辦理車輛停止異動,以有效落實車輛之管制。
四、辦理民眾檢舉高污染汽機車輛與獎勵金發放之行政作業。
五、辦理機車定檢站連線監控查詢作業,以取得機車定檢即時資料並能作相關資料之統計分析。
六、行政作業電腦化,完成與監理單位連繫查詢、拮取車籍資料直接以電腦作業列印通知到檢、複檢、告發、處分等行政作業,提高行政效率。
整體作業成果包含有:路邊攔查及拍照作業、二行程機車攔檢作業、戶外定檢、通知函寄發作業、定檢站考核及管理作業、定檢站氣體比對作業、定檢站評鑑獎勵作業、定檢站查核評鑑作業修正、宣導作業、罰款收/催繳作業、定檢站檢測數統計作業、定檢站定檢率分析、民眾陳情案件處理作業、汽車代驗委託作業、移送行政執行作業、民眾問卷調查作業、罰款收繳稽催系統資料建置作業、定檢站業務研討會、定檢站教育訓練、專題演講、技術移轉、車籍資料查詢作業、計畫服務成本分析作業、定檢站即時連線規劃、削減量分析、語音撥接查詢系統更新…等,
本計畫自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九日簽約後開始執行,於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八日計畫結束,整體執行之成果,在攔查及拍照作業上,共執行路邊攔查/拍照各35,769/35,325輛次;未定檢改善完成率路邊攔查/拍照各102.2%/106.4%。在戶外定檢成果上,共執行了110日次之戶外定檢,其中有45日次配合攔查作業。在二次通知作業上,共執行路邊攔查/拍照各4,685/23,036輛次。在定檢站查核管理及評鑑獎勵成果上,分別針對定檢站考核管理辦法及評鑑獎勵措施進行第二次修訂;並完成了346家次之定檢站查核及氣體比對;在定檢站業務上,分別召開了三次之業務研討會,其中包含教育訓練、法規宣導及評鑑獎勵等。在宣導作業成果上,共執行了廣播、宣傳單、問卷、宣導手冊、海報等多項宣導;另外,針對基層群眾,也規劃了社區宣導、村里民大會宣導、國小機車定檢繪畫比賽等深入基層的宣導。在罰款到繳率上,達成率為100.4%。民眾陳情案件處理上,處理比率為97.8%。在協助移送行政執行作業上,目標量為711件,本計畫移送了1,007件。在定檢站連線率上,依週檔每週進行上傳動作,連線率達100%。在民眾問卷調查上,完成了500份問卷調查。本計畫也舉辦了二場次之法規說明會及一場次之技術移轉訓練會。綜合以上之工作執行項目,目前縣內之到檢率已達64.79%,居全省第五,由此,也可看出本計畫執行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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